農曆過年團聚的餐桌上,家族中一位30歲出頭的女性成員在談未來計劃時淡定的說,「我想要生小孩」。一時全桌靜默。
在那一刻,我彷彿看見各種不同的內心戲輪番上陣——
- 什麼?只想到要生小孩,卻把結婚忘諸腦後?(噓,這不能說出口。)
- 她什麼時候交男朋友了?已經論及婚嫁了嗎?(禁忌話題,沒人敢問。)
- 她想要未婚生子嗎?(更是禁忌話題。)
- 她會去凍卵嗎?(也是禁忌話題。)
而就在幾個月前,一位朋友津津樂道地分享了一件真人實事。她家鄉中部小鎮有一家人的女兒肚子逐漸大起來,父母噤聲不敢打探內情,憋到小孩生下來後,他們就樂得有孫可帶,但始終不知生父是什麼人。(這是一齣現代聊齋嗎,這位女兒騙到某位書生捐精?)
類似這些例子顯示,台灣當今新生代女性的生育問題充滿了謎、禁忌和限制。
過去三、四十年間,繞著性與性別的諸多面向,台灣社會破除了層層枷鎖,包括民法親屬編修法、防治性侵及性騷擾立法及建制、同婚合法化等等。現在我們卻發現,最基本的生和育,以及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和管道,並沒有被好好處理,這導致可怕的頑固超低生育率(這又造成可怕的超高速超高齡化)。
我不禁揣想,或許台灣社會除了傳統婚姻之外,會長出另一隻腳,變成雙足並立的格局。而這另一隻腳,會是一種類似於摩梭族的母系傳承嗎?
如果用兩隻腳站立,台灣或許有比較大的機會解決嚴重的少子女化。台灣素來只允許父系傳承,生了小孩理當姓父姓,「父不詳」或「私生子」使小孩和母親承受莫大的污名,非婚生子女比例素來甚低。根據OECD的2020年家庭資料庫,OECD國家平均有42%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其中,東亞的日本和韓國卻低至2-3%左右。台灣非婚生子女比例,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為3.84%,近似日、韓。我們知道,這些同屬保守儒家文化的東亞國家,長年苦於低生育率無解。
這幾年的一些現象,例如,單身女性凍卵,讓社會開始懷疑:到底問題是在「不生」,還是「不婚」?我們開始發現,女性想生育,而令她們卻步的是婚姻,是傳統婚姻,和普遍具有傳統習性的男性對象。
如此可知,解套途徑有三。其一為破除獨尊父系的婚育模式,其二為改變男性的習性,其三則是允許女性不婚生育(包括不婚同居生育及單身生育)。
如此長出來的新模式,我會希望是北歐模式的,因為這樣最能周全顧到各個層面。
1994年我無意間拿到一本挪威國家統計,赫然發現挪威前一年全國出生嬰兒高達一半出生在婚姻關係之外,也就是台灣所說的「非婚生子女」。這是我的北歐初體驗。我納悶,這是怎樣的國家呢?整個社會可能很亂吧?
由此出發,我一步步發現,這是全世界最早且最接近實現男女平等的地區。也是所有階層、年齡人民,乃至大自然,受到最大保障的地區。
北歐各國非婚生子女比例很高,但我也發現,他們是把小孩養得最好的國家之一。這怎麼可能呢?
在Where have the children gone?這部紀錄片裡,受訪的瑞典官員解釋,他們的非婚生子女大多數跟生父住在一起,而且,他們以國家制度促進父親身體力行參與育兒,因為他們發現,這樣能夠維持父親與小孩的親密關係,即使他與配偶關係破裂也不會波及他與子女的聯繫,而這關係著小孩能否健康成長。
在北歐國家,單親母親和小孩的權益也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母親的就業權、小孩的受教權,甚至他們的休閒娛樂權利。這是怎麼做到的?
答案是,除了立法保障同居中的較弱勢者及小孩,最重要的是,他們把所有階層人民,包容在同樣的高水平公共服務體系,包括托育(保母托育+幼兒園+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教育、醫療、年金等。例如,就托育而言,以往傳統家庭型態下的「養家活口的男人與家庭主婦的相互責任(他負責賺錢養家,她負責家務育兒)」,已為「成年公民與國家的相互責任(成年公民參與勞動,國家在他們的工作時間為他們育兒)」所取代(Ketola, Outi, et al. 1997)。這種人民與國家之間的相互責任,便是立意甚高的北歐制度的存活訣竅,兼顧平等與經濟效能,既理想又務實,同時抓住了生產(production,產業與經濟)與再生產(reproduction,人口的生老病死)兩端。這無疑是值得台灣深思並效法的,以便讓產業和人口兩者都能永續。
註:Ketola, Outi, et al. (1997) “From Poor Relief to Social Rights and Social Care Services.” In Jorma Sipila (Ed.), Social Care Services: The Key to the Scandinavian Welfare Model (pp. 77-94). Adershot: Ashg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