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唱夫隨、入境隨俗一窺北歐丈夫的秘密
2012年出版的《北歐超完美丈夫的秘密》,有一個位於書外的起點。話說1996年3月8日婦女節,甫成立三年的女性學學會(女學會)一群會員,借來一輛選戰用的戰車,開到考試院門口,用高分貝的喇叭對著考試院叫戰,要求消除國家考試的性別不平等。考試院不敢輕忽,請來一隊警察,一字排開,與戰車上的女學會成員對峙。戰車上下來數人,在考試院大門口擺出紙板做的考試院建築模型,拿出一個打火機,要「火燒考試院」(這是那次行動的主題),卻顯然由於女性不抽煙,不會使用打火機,忙了大半天也無法點燃。有位警察等得不耐煩,把打火機拿過去,輕輕鬆鬆把「考試院」燒掉了。
消除國家考試的性別不平等的訴求,倒是有被當真看待,成功消除了國家考試的性別歧視。
其後,跨到新世紀,作者李濠仲的太太成為性別平等的文官任用政策的受惠者,被派駐性別平等聖地斯堪地納維亞半島。這當中有著某種冥冥之中註定的關聯。性別平等的文官任用政策,導致作為外交官丈夫的李濠仲必須隨同赴任,又那麼巧被派到性別角色豐富多元且饒富意義的北歐。他在操持家務之餘,藉著妙筆將所見所思寫出來,在台灣出版,回饋台灣婦運。本書因此形成了一個完足的結構!
濠仲入境隨俗,加入「北歐超完美丈夫」之列,得以窺知他們的「秘密」:
挪威的女權發展咄咄逼人,讓人無從招架,她們先切斷了個人生兒育女和婚姻之間的必要的關聯,成功替自己贏得更多獨立自主的空間,再把子女身上無形的臍帶纏到男人腰際,藉此把男人從職場拖回家庭,接著對外宣稱這就是和諧的兩性社會。渾然不知嚴重性的挪威男人卻傻呼呼地跟著附和。畢竟不必再埋頭苦幹工作,或者自詡為大樹一樣護佑全家老小,坦白說也不是件壞事。(160-61)
斯堪地納維亞男人「不知不覺中開始耽溺於軟綿綿的家庭生活」(159),樂在其中,並且異口同聲說「把小孩照顧好是我們每日生活首要之事」(125)。
濠仲深知台灣社會對於北歐性別角色必會產生的強大抗拒心理,因此嘗試藉著黑色幽默接近(突襲?)台灣閱眾。譬如,他說北歐家家戶戶男人的奶爸行徑,「簡直是在集體性別自殺」(43);而「傳統男性陽剛文化必將途窮日暮」,則「真叫人不寒而慄」(161)。這種黑色幽默,形成此書的基調,以及擋不住的魅惑,讓仍然受制於傳統性別刻板角色的台灣閱眾,在不斷跟著濠仲口呼「簡直是在集體性別自殺」「真叫人不寒而慄」之餘,不知不覺間被一遍又一遍洗版、醒腦。
北歐婦運與性別角色的翻轉
濠仲在書中處處點出,讓北歐男人棄械投降的背景因素是上個世紀七○年代前後展開的第二波婦女運動。他說,「性格天真的維京人後代對當時兩性平權的內容幾乎照單全收。女性主義者尤其大肆鼓吹父親必須共同負起照顧小孩的責任,並且宣稱唯有男人心甘情願分擔家務,男女之間才有辦法真正平起平坐。此地完全不加思索,悉皆奉行」(41)。
第二波婦運之風吹起時,「北歐模式」體制的領頭羊瑞典帶頭響應。勢力強大的瑞典藍領工會LO於1969年度報告中指出:「公民應有兩種角色,一是工作上的,一是家庭中的,兩者應該由男女平等扮演」。公民身分從「男性勞工英雄」到「男女平等的勞工-父母公民」的轉向,號角由此吹起。1978年,瑞典執政黨社會民主黨通過新的家庭政策:「男女平等必須落實於家庭、工作場所與社會,如此才能創造最有利於兒童的社會」(這跟台灣至今奉為圭臬的空洞的「兒童至上」口號,差別是很大的,說明何以台灣兒童權利保障難以落實)。在第二波婦女運動展開後的第一個十年間,瑞典政府相關部門就育兒、婚姻與同居、性別平等議題成立的政策研議委員會,達74個之多!廣納社會相關各界的意見,而後將結論交由同樣由相關政府部門和相關社團代表共同組成的決策暨執行委員會進行決策並推動執行。這種政策研議、決策及執行模式,被稱為「民主組合主義」(democratic corporatism)、「共識民主」(consensual democracy)或「制度性審議」(institutionalized deliberation)機制,是北歐種種突破既得利益障礙、既理想又務實的劃時代政策,能夠得到周全決策並切實執行的關鍵因素。(參見劉毓秀7, 46-49)
把「促進男女平等」、「提升女性權益」跟「保障兒童權益」畫上等號,無疑是北歐獨步世界的洞見。跟著來的,是普及公共托育服務、育嬰假(尤其是父親育嬰假),以及新的家庭制度和勞動制度。由此形成著名的北歐「國家女性主義」(state feminism),這是一種「雙向民主」(由下而上+由上而下,由民間而政府+政府結合民間),有足夠的動力和能力在國家、社會的各個層面綿密實施性別平等,包括「強制性父職」(compulsory fatherhood,指由國家制度形塑的父親育兒,迥異於自古各國實施的「強制性母職」)。而正如《北歐超完美丈夫》這本書見證的,性別平等的綿密實踐,讓北歐諸國相較於世界其他國家,不啻女人的天堂,也是「傻呼呼」的北歐男人的天堂,更是兒少天堂。
國家呢?是否會被這些享受龐大福利的女人、男人、兒少坐吃山空,正如其他國家的有識之士諄諄告誡的?不然,十九世紀忝為歐洲貧窮地區的北歐,在新政策的轉化之下,搖身一變,至今超過半個世紀以來持續在世界各國「國家競爭力排行榜」、「國民所得排行榜」名列前茅。
濠仲在書中指出,挪威女人會說:「敝國國運昌隆,一切要感謝挪威女人外出工作、繳稅,而且不忘增產報國」(112)。這句話道盡北歐國家的優勢。普及公共托育、父親育兒等等福利措施不僅讓女性能夠無後顧之憂拼(個人、家庭和整體社會的)經濟,充分善用「另一半人口」的勞動力,同時也讓所有小孩不分階級自幼受惠於優質公共托育(和後來一路的公立學校教育),不斷養成繼起的優良勞動力。尤其關鍵的是,在這套制度下,女人願意「增產報國」,讓北歐各國能夠維持長程人口結構平衡,以及年金等相關制度的永續營運。不像世界其他許多已開發國家(包括台灣),由於不能因應女性角色的轉變,以致女人不約而同子宮罷工,讓社會陷入「低生育率+高度高齡化」的既可怕又難解的困境;而即使有幸(不幸?)被生下來的小孩,也屢屢因為國家、社會缺乏「性別平等=雙親就業=兒童權益」的認識,而讓「母親+小孩」互相綁縛,導致經濟無法獨立的母親及其小孩,很容易聯袂墜入所謂的「脆弱家庭」、「高風險家庭」。這兩種模式正負之間的來回差距,長年累積下來是很可觀的。
為什麼北歐可以達到相較於西歐、美國程度更高的性別平等?
第二波婦運的起源地英美及歐陸,至今國家制度、家庭關係、職場實踐男女平等的程度都仍然有限。是什麼因素造成北歐獨樹一幟?——是政治主張,是國家制度,更是此主張、制度背後的平等主義信念。
濠仲書中所描述的北歐性別平等實踐,包括女人、奶爸和同性戀者的自主、自在,其實是植根於北歐土壤中厚厚的平等主義腐質層。十八世紀民權革命揭櫫的「自由、平等、博愛」三大理想,北歐人選擇同時擁抱三者,但三者之中,「平等」被視為基礎,也被用作達成其他兩者的路徑(不像英美獨重「自由」,卻無法到達「平等」與「博愛」)。這說明何以北歐人的政治實踐選擇了「民主組合主義」、「共識民主」、「制度性審議」模式,讓不同階級、不同性別、不同立場的個人/群體享有平等的決策權,融合不同的角度、識見、利益考量,形成共識,化為務實可行、人民支持度強大的種種政策和制度。論者指出,「這種民主互動形成一種類似於科學研究員社團的正和遊戲,這兩種情況都以解決問題為主要導向」(Loftager 241,引於劉毓秀66),凸顯「北歐政策過程要求對於需求、資源和各種不同解決方案作融合性的詳盡評估」的優良傳統(Einhorn and Logue 154,引於劉毓秀46)。
前述說明,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何以北歐人會有濠仲在書中提到的許多外人難以理解的政策。包括立法規定「罰嫖不罰娼」,以遏阻助長不平等關係的買性行為(170-75);立法規定不保障維持不到三年的進口婚姻,以警示進口婚姻實質上難以平等,遏阻本國男子試圖娶外國女子走大男人的回頭路(77-83);規定「男同志可以收養繼子,女同性戀可以採取人工授精」(193),也就是說,男同志不可採取人工授精方式生育自己的小孩(其背後的社會共識是,人工生殖只有在自己有子宮可孕育胎兒的情況下才被允許,以遏止利用女性身體作為生殖工具)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在平等精神的基礎上,透過詳盡、務實評估而達成的共識,值得台灣引為參考。
(參考資料:劉毓秀編著,2015,《北歐經驗,台灣轉化:普及照顧與民主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