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在部落格發佈〈人生的最後一程,也可以採取主動嗎?——超高齡化時代的新存在危機〉一文,提到秦漢在最近的訪談中說他認為,「人活著,生老病死也是一個很自然的常態,也是無可避免的事情,是應該把它安排得比較妥當一點」,「最後一件事情你也許可以主動嘛」。他也是這樣看待瓊瑤,「她的選擇是主動地去結束,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

秦漢和瓊瑤的上述態度,放在台灣的情境中,絕非突如其來,而是有其實然的背景的。瓊瑤在她的遺書中提醒,「我『死亡』的方式,是在我生命的終站實行的!年輕的你們,千萬不要輕易放棄生命」。她說明,

「當人老了,都要經過一段很痛苦的『衰弱、退化、生病、出入醫院、治療、不治』的時間,這段時間,可長可短,對於必將老死的人,是多大的折磨!萬一不幸,還可能成為依賴『插管維生』的『臥床老人』」!我曾經目睹那種慘狀。我不要那樣的『死亡』。」

在這段話中,瓊瑤清楚地呈現她親眼看到的台灣老人最後一程,那是「衰弱、退化、生病、出入醫院、治療、不治」的過程,對老人「是多大的折磨!」,而且還可能「不幸」(命運不好)「成為依賴『插管維生』的『臥床老人』!」

就是為了因應這種難以避免的台灣高齡者命運,瓊瑤選擇「我不要那樣的『死亡』」。

在台灣,老人在最後一程不斷出入醫院,甚至成為依賴插管延續生命的癱瘓老人,無疑是我們司空見慣的事情。我多年前曾經聽到一位急診室醫師估計,在都會地區,老人在過世前,平均會進出急診室七次。這對老人「是多大的折磨!」,對家屬而言,又何嘗不是,但為何我們視為理所當然?

大約四、五年前,一天晚上我到一家醫院急診,半夜了,躺在急診室安置床上,轉頭看到輪值醫師對鄰床兩邊站立的兩位中年男士說:「檢查結果出來了,沒有發炎,可以回去了。」這兩位顯然是兒子,其中一位看起來是兩人中的做主者,挺拔結實,應該也是人生中的贏者,另一位較為柔和,遢著雙肩,兩人攙扶母親坐到輪椅上。

這時醫師說,「你們可以考慮插鼻胃管,才不會時常嗆到。」

較柔和的這位對母親說,「我們回去。」

母親這時開口了,她問,「回去哪裡?」

做主的那位說,「回安養院。」

這一霎那我看到這位母親的側臉陡地往下沉,本來很好看的又挺又長的鼻樑突然間不再撐得起頰肉,整張臉垮掉了,整個人瞬間落入無望的深淵。我的心在這一刻揪住了,感到無比的難受。

我親耳聽到急診室醫師要家屬為老母裝鼻胃管,這證明醫院確實扮演著推行插管的行為。

台灣於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在健保卡晶片。但實務現場仍須透過家屬同意,否則醫師不敢這麼做,因為害怕「家屬會來鬧」。前述實例更證明,老人不見得會去註記,醫師也往往反向而行。

兩年半前我受邀到小兒科醫師黃瑽寧與新聞主播夏嘉璐聯合主持的「寧夏路66號茶坊」Podcast談「變老的勇氣:北歐式養老經驗在台灣」。我提到,在北歐,癱瘓坐輪椅的老人很少見,遑論插管的。黃瑽寧醫師分享,有一天一位親戚從醫院打電話問他,是否應該同意讓父親裝鼻胃管,黃醫師回答,我是小兒科醫師,我怎麼知道?他向我們坦承他心中浮現的想法是,不裝鼻胃管的話,難道要眼睜睜看著老人家活活餓死?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醫師肩負的道德風險。

這牽涉著兩項難題。第一項是邏輯上的難題,醫師的使命在於醫治疾病、延續生命,而在台灣,人們習慣把走到了生命末端的老人不斷往醫院送,醫師自然而然擔負起為老人延命的任務。如此硬生生延長了的生命,往往是很折磨人的,例如裝置各種管子。

第二項是人倫上的難題。台灣人往往務求延長年長父母的生命,而不管其品質如何。無法自行進食、無法行走,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就請外勞照顧。

我的一位大學同學說她的一位親戚活到一百零六歲,他老早就失智且癱瘓了,子女把他送到安養院,還請了一位外勞,每年花費大約百萬。子女們籌了八百萬,八年後用光了,他們請他們之中經濟狀況較好的一位買下父母留下的房子,再次籌得一千多萬。安養院屢屢把父親送醫,安養院人員解釋,「他的心肺功能還很好。」如此又過了五年,子女終於請安養院不要再送醫,老人才得到解脫。

這個例子讓我想起我的父親,他在大約將近92歲時開始急速瘦弱。母親跟我們討論,他會不會是得了癌症?可是父親拒絕去醫院。其實,他早已不再去醫院,他說醫院不是像他這樣老的人去的地方。我們尊重他,決定聽天由命。

父親將滿93歲時,在一天夜裡安詳離世。他過世後,母親告訴我們她曾經問父親要不要去買好的人蔘來(人蔘是老一代人眼中的續命丹),但父親不肯,他告訴她,「人蔘補氣,如果癱瘓了,走不掉怎麼辦?」

我非常佩服父親的想法,他認為器官逐漸關機了,就是該離去的時候。親友們則是羨慕父親,說他能得善終,是累世修得的福氣。

我不免揣想,如果父親不是半夜離世,而是發生在白天的話,我們會不會在慌亂之中違反他的意願將他送醫,甚至為了「救命」而讓他插管?如果是那樣,他可能可以多活很多年,但他也失去善終的機會了。

善終的合理解釋因而是:時候到的時候就離開,不拖泥帶水,拖到生活和生命毫無品質,那就無法善終了。因此,光光「心肺功能很好」,並不能作為活下去的充分理由。

我衷心希望,在台灣,將會有更多人有像我父親這樣明智的想法和做法。

至於醫院的角色,我們不妨看看瑞典的例子。瑞典的社會福利歷來是世界上做得最好得,人活得久,因此也是最早老化的國家。1993年,瑞典的65歲以上人口佔比達到20%(台灣高齡人口於今年,2025年,達到20%),瑞典因此重組政府組織架構,將原本隸屬於社福部門的托育事務劃歸教育部門,並同步將老人照顧從醫療部門移到社福部門。跟隨著這項轉移,原本由醫療部門負責的安寧醫療,成為社福部門的安寧照顧。

我曾經多次參訪瑞典的長照措施,有一次,一位安養院院長帶我們安靜走過安寧照顧的單元,她指著裡面的老人們,壓低聲音向我們說明:「這些老人基本上不會活過三個月,我們就是儘量讓他們多動一動,以便有胃口吃東西。」

我仔細看這些老人,他們保有行動的能力,只是明顯欠缺元氣。他們的狀況,比起台灣到處公園裡的外勞推著的輪椅上癱坐的許多老人,真的是好得多了;更遑論安養院裡眾多一再(被)延命的臥床老人。

又有一次,一位安養院院長帶我們去看他們為臨終老人安排的特別臥室,裡面擺著一張舒服的大水床,被單、被子、簾幕都是潔淨、有光澤的白色,院長按開彩色旋轉燈,放上輕柔的音樂。她告訴我們,許多老人會選擇在最後的時刻走進這間臥室,爬上水床躺下,安適地離世。

我們可以看到,瑞典的方式是讓老人順順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不像台灣強求延命,以致造成瓊瑤遺書中描述的讓她懼怕的老人處境。

如果瓊瑤活在瑞典,她不會向醫師詢問是否要讓失智、無法吞咽的親人插鼻胃管,因為高齡照顧不屬於醫療系統(因此就不會插鼻胃管,這就是為什麼瑞典老人不插管)。

我的父親過世後,母親囑咐我們為她找一間能夠令她滿意的安養中心。我們尋尋覓覓,終於讓她如願以償。在她93歲時,安養中心安排由院長、社工和母親、子女們共商臨終事宜。我們齊聚一室,院長問由誰與院方對談,我們說母親(我們已經事先商量好)。院長就最後階段種種可能的狀況,詢問母親希望的處理方式。其中,遇到重病或突發狀況,要不要急救?母親說不要。院長問,要不要插管,包含鼻胃管,母親說,都不要。

包括如何、由誰(院方人員)淨身,交由哪個禮儀公司處理,最後安葬何處(跟父親一起在富德公墓樟樹區樹葬),通通都講清楚了。

母親在多年前向台大醫院申請擔任大體老師,當時她請子女們一一在申請書上簽了名。與安養中心院方談過後幾天,社工告知,他們已經跟台大醫院聯絡過,等母親過世後,安養中心會將大體送到台大醫院。我們要等她的任務了結,才將她迎回,請禮儀公司處理後續事宜,最後安葬在富德公墓樹葬區。

這是一個極為肅穆,卻又極為安詳的過程,讓母親和子女們得到身心的安寧。這是無比可貴的一堂生命教育課。

我誠心希望台灣有更多的高齡者,以及子女,能夠有機會接受這樣肅穆、安詳的生命教育。我誠心希望,台灣的老人們,以及家人們,能夠得到更好的對待。

(20250525)

4 則留言

  1. 謝謝毓秀這篇文章,看了「忘,了我記得」這個八集的連續劇後感觸很深 我自己的父母都在生命過程中突然離世 我在深度的傷心中度過他們離開的日子 但也慶幸他們沒有在最後階段有太長太痛苦的時光.毓秀的父母讓我們知道面倒自己的老去,生病與死亡時刻可以如何有自主的選擇與決定。

      1. 過了70歲,生死課題常閃現我的腦海中,只是仍對know-how沒什麼具體的認知。
        謝謝毓秀將自己父母處理老後問題相當具體、詳細的描述,我大概也因此知道面對自己的老後,要有哪些基本的認知和處理過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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