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與懷疑、責備他的朋友們 取自耶書亞研經中心https://bmy.org.hk/tag/簡介約伯記/)

一、《約伯記》:從「輕女」到「重女」

聖經舊約中的《約伯記》不僅是宗教文獻,也是世界文學中閃著沈沈光熠的一塊瑰寶。《約伯記》無疑是出自某位虔信耶和華的無名以色列作家之手,但是他所選用的素材,卻是更古的時代一位東方族長的故事。《約伯記》一開頭便說「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和合本聖經),據考證,烏斯可能跟古代以東和阿拉伯兩個地區交界。大家都知道,「東方」是一個嚴重歧視女性的地區。《約伯記》的作者非常細心,並沒有錯過東方重男輕女的文化背景,而將它加以巧妙地運用,為《約伯記》更添一層深意。本文擬從這個角度討論《約伯記》。

約伯在受試煉以後,對待性別或性別特質的態度,有很大的轉變。《約伯記》對約伯在這一層面上的轉變並未加以解釋,而且只在書的「前言」和「後語」中提及;但是,我們可以看出,這個轉變不僅發生在約伯本人身上,也發生在《約伯記》的無名作者(們)身上。《約伯記》努力地嘗試解釋約伯受試煉有何意義,然而,對書中所經歷的性別特質與價值上的微妙改變,卻不僅未加以解釋,而且顯得渾然不自覺,彷彿本來就應該是這樣。這種地方,恐怕才是最值得分析家去注意的。

約伯在受試煉以前,

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作者為什麼安排約伯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呢?《約伯記》的著名詮釋者戴維森(A. B. Davidson)說,這是因為「在東方兒子比女兒重要」。約伯會遭受試煉,正是因為他正直而且好命,而對「東方人」來說,好命的人自然應該有衆多兒子。戴維森對東方人的重男輕女詳加解釋。他舉了穆罕默德的例子。穆罕默德說:「當男人得知生的是女兒時,陰影罩在他的臉上;壞消息使他生氣,憤然離群,難以決定是否蒙羞養育嬰兒,或將伊(活活)埋葬土中」(可蘭經十四章六十節)。

女兒不算數,兒子才算數,他們可以繼承家產與祖業,成為一家之主。約伯的兒子們「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而他們的姊妹不能做主人,只有受邀請的份。書中未說約伯的女兒們是否已出嫁,戴維森指出,「七個兒子各有他們自己的家,女兒們則可能住在她們父母家中」。

約伯由於正直、敬神而且好命,而被挑選為受試煉的對象。天災和人禍接踵而至,約伯的眾多兒女、僕人、牲口、財產都遇到殘殺和掠奪,什麼也沒有剩下。不僅如此,撒旦更使約伯全身長滿毒瘡。到了這個田地,約伯的妻子忍受不住了,跑去對約伯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

首先開口慫恿約伯背離上帝的是一個女人,而且她是當事人的妻子。在《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甚至添加了這一句:「撒旦利用同樣的工具對付約伯和亞當。」這種「概論」無疑暗示著反女性的意識。但是,戴維森認為這無關宏旨:「重點是在於作者讓她說這些話的用意,還有約伯的反應。」戴維森指出,約伯並未直接斥責他的妻子個人,而只是溫和、迂迴地責備她:「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無論怎麼說,約伯或《約伯記》作者所怪罪的,並不是約伯的妻子一個人,而是一般的女性;戴維森歪打正著地把此處顯示出的反女性意識越說越明。

約伯在整個受試煉過程中,始終不曾動搖他對上帝的忠誠。到了晚年,「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他有一大筆財富,而且又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緊接著這之後的敘述非常有趣,底下將它整段抄錄:

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約伯記》就在這裏結束。

據註釋家考證,在希伯來話中,約伯的女兒們的名字無論發音或意義都很優美。耶米瑪、基洗亞、基連哈樸分別是「鴿子」、「肉桂」(一種香料)、「畫眉用的小化妝盒子」的意思。法國註釋家雨斯(Reuss)強調,「這三個名字的用意是在讚揚女子的優雅,而絕不是說她們擅長挑逗」。這種顧慮還是很男性中心的,它依據男性中心文化價值觀,將女性美分為好的、有德的和不好的、害德的。「優雅」是好的,主動的「挑逗」則是不好的;傳統註釋家憑據這個標準硬說耶米瑪等三個名字代表的是女性的「優雅」。

但是,「鴿子」、「肉桂」、「小化妝盒子」以及這三個名稱悅耳的聲音,都是用作象徵,它們所涵蓋的範圍顯然大於「優雅」,而且似乎也包括「擅長挑逗」。我們不妨說,這三個名稱代表的是某種特質,某種被認為屬於女性的特質,也就是「美麗」:「世上沒有其他女人像約伯的女兒們那麼美麗。」「美麗」就是「美麗」,我們不應該拿男性中心價值觀的分類來窄化這一段經文寬闊且深遠的含義。

約伯使女兒們和兒子們分享產業,這種作法是很特別的。希伯來人只有在沒有兒子的情況下,才把財產傳給女兒(見「民數記」二十七章)。戴維森指出,約伯的作法「使得女兒們在婚後也能跟兄弟居住。如此,約伯的兒女們能夠繼續相親相愛」。

但是,我們可以看出,在性別價值觀上,約伯或《約伯記》所經歷的轉變遠大於戴維森或雨斯等傳統註釋家之所見。底下擬從兩方面來探討這個轉變的意義。

首先,讓我們從「繼承」的角度來分析。《約伯記》前言中說約伯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兒子們能夠繼承、擁有家產,可以擺設宴席;但是女兒們只能受邀請,顯示她們沒有家產、不具主人的身份。約伯的女兒地位上的差異顯然不是特例,而是社會的一般狀況。聖經在敘述族譜時,一律只提男性祖先或子裔的名字。在這種文化和社會背景下,晚年的約伯讓兒子和女兒共享家產的作法,顯得格外特殊。

約伯的作法不僅大幅背離傳統的繼承法,而且,他的態度顯示著更根本的價值觀上的改變。我們注意到,不同於聖經中其他的族譜,《約伯記》後記提到約伯的子孫時,只提女兒們的名字,兒子們的名字反而隻字不提,儼然女兒們才是約伯的真正繼承者。而且,提女兒們的名字為的是它們所代表的女性特質。這個特質,統而言之,便是「美麗」:「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和合本,意為:世上沒有其他女人像約伯的女兒們那麼美麗)。約伯的女兒們當然不可能是世上容貌最美的女人,那麼,她們的美有什麼特殊而且重要的含意呢?

我們注意到,緊接著提到美麗之後,《約伯記》載述著:「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意為: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和弟兄分享產業)。「美麗」在這段文字中是和「在弟兄中得產業」不可分的:女兒們可以「得產業」,是因為她們「美麗」,或反之亦然,女兒們「美麗」,是因為她們「得產業」,因此有份量、有地位。總而言之,女性美本身受到珍視,被看作一種持續的、長存的價值,並未被用為工具或附屬品、所有物。

這種說法無疑是一種循環論證,但是,任何的「價值」都是經由循環論證而來的。在父權社會中,「剛強」的陽性特質之所以有價值,原因無他,就只在這種特質受到重視,它跟權力、財富、地位、繼承權是不可分的。而約伯在晚年,顯然有意用財富和地位去榮耀並奠立跟傳統價值悖異的一種新價值,那便是三個女兒的名字所代表的女性、陰性的美。我們必須注意,約伯的作法與傳統男人利用女人的美來榮耀他本身的作法,兩者的意義和境界的高下,是有著天壤之別的。

約伯獨異於傳統價值觀,特意選擇「美麗」為「繼承者」。他為什麼會有這樣悖離傳統的舉動呢?《約伯記》並不曾提出任何解釋,我們只能推測。本文底下從另一個角度,透過約伯與上帝的辯駁,嘗試說明約伯的轉變。

二、「親眼看見」帶來的轉變

上帝在天上提到約伯的正直和敬神,撒旦反駁祂說,人若不是為了「有利可圖」或「保全自己的生命」,就不會敬神。如此,約伯被選中為受試煉的對象,看他信神、守誡是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試煉的過程顯示,約伯——以及一般世人——的想法跟撒旦的想法是很接近的。約伯和他的親友們無不認為,信神而且正直的人一定會有善報,而且是現世報。這些人和撒旦一樣,都秉持一種理性的因果論,認為善惡果報的關係應該是邏輯性的、合理的、人能夠理解的(關於這點,寇克斯 [Dermot Cox] 在《「無能」的勝利》一書中有詳細的闡說)。如此,約伯遭受災禍便引發三種態度:撒旦和約伯的妻子認為約伯將會背棄神;約伯的朋友們反過來推論,認為約伯既受神譴,災禍臨身,一定是做過大惡,犯過大罪;約伯則自知清白,而且極欲辯白。

約伯想要辯駁的對象有二:一是朋友們,一是上帝。他當然無法說服朋友們相信他的清白,因為他們莫不堅信上帝施予的果報是公正無誤的。如此,在孤立無助中,約伯轉而全心質問上帝。他說他要「向全能者理論」,他要「向上帝辯明我的案情」。至此,約伯採取的是理性主義者的態度,他以為天庭就是法庭,一切都可以經由理性的採證、說明、辯論和裁判來判定是非曲直。

上帝果然現身同約伯對話。但是,祂卻答非所問。祂先反問約伯:「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接著祂對約伯指出種種超乎人類智慧與能力的東西,諸如宇宙的源始、萬物的奧秘等等,獨獨對約伯的苦難隻字未提。

約伯聆聽之後,心中的結豁然開脫。他說:「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約伯以前「風聞有你(上帝)」,都說祂讓善人得善報,惡人得惡報;但是,現在他「親眼看見你」,親身經歷了他無法理解的事情,於是領悟世人所說的種種,不過是小智小慧。約伯因而能夠坦然接受他的命運——因為人的命運是人的智慧所不足以理解的!

有過這一番經歷以後,約伯對世人秉持的價值,自能不再執著。他能違反習俗傳家產給女兒,是很可以理解的了。

至於他轉而珍視女性價值,則是含有比較幽邃的深意。前面說過,約伯和他的那些有身份、有智識的朋友們一樣,都是秉持理性的哲學觀(甚至宗教觀)。這種理性的概念架構,都是推理、構思、談論出來的,而不是由親身經歷、「親眼看見」得來的。父權文化便是像這樣,將理知和感官經驗二分,而重前者輕後者,並分別將之歸類為「陽性」和「陰性」;於是我們說,男人講理,女人非理性、感情用事。約伯在受試煉以後,領悟到理知是很有限且不可靠的,相反的,「親眼看見」的活生生經歷卻令他跳出邏輯的圈環,了解了以前所無法接受的事情。這種經歷使他明白,陽性文化所輕視的親身感官經驗,也就是「陰性」的知覺,其實更能通往奧妙的人生與宇宙真相。三個女兒的名字各為鴿子、肉桂、小化妝盒之意,這些都是能夠明確觸發感官反應的物事。

約伯本人對他自己的轉變似乎渾然不覺,泰然接受。這種態度在傳統的分類中都是屬於「陰性」的;由此可見約伯的改變是很徹底的。更有趣的是,側身強烈父權觀的舊約諸書中,《約伯記》本身對約伯晚年的「悖道」作風亦不曾試圖作任何解釋(「解釋」是陽性的活動),反而視之為當然。這顯示《約伯記》本身也經歷了跟約伯同樣的改變。這個改變,約伯、《約伯記》以及後世眾多註釋家都似乎渾然不覺——這正符合於「陰性」知覺的特質。這真是很有趣、值得我們深思的一件事。

〔註:本文發表於1988年12月10日出刊的《婦女生涯》雜誌。本文中「約伯記」引文係錄自和合本聖經。本文所用之參考書為:A. B. Davidson 註解之 The Book of Job (the Revised Version),英國劍橋大學出版(1951);The Triumph of Impotence: Job and the Tradition of the Absurd, Dermot Cox 著,羅馬 Gregoriana Editrice 大學出版(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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